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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气试验管理规定

2025年05月16日 09:44 来源:北京航天伟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电气试验管理

各种电气试验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进行,并明确试验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就是试验工作的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不断地监护试验区的安全情况,及时纠正一切违反规程的操作和行为,对不服从命令者有权令其退出试验区。

试验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与有关制度,必须随时回复试验负责人的命令并按命令操作。发现危及人身、设备、试样安全现象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报告试验负责人。

试验室的安全防护装置、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电器线路严禁任意变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变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做出明显标志后通告全体试验人员但任何变动必须以不妨碍试验工作的安全为前提,变动后应有详细技术资料备查。试验室只准做试验使用,不得安排其他作业。试验站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气体储罐。不得堆放有碍试验人员观察试验区的其他物品。一切试验工作必须在规定的试验区内进行,不准跨场或装临时线路试验现场试验时试验区应设临时护栏,护栏上应挂警告牌或警示灯。

试验线路应避开交通要道和人行道,必须通过时地面导线应设护层,架空导线应挂警告牌,试验结束后必须立即拆除。

非试验人员严禁进入试验区。经批准进入试验区的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制度,服从试验人员的指挥,在指定的安全区内活动,禁止随意走动和做有碍试验工作正常进行的活动。

电气试验安全要领

试验负责人必须在每次试验前向全体试验人员讲授试验方案、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负责人布置的工作内容及人员分工情况应记录备查,必要时应录音。

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要认真检查全部安全防护设施,试验设备、仪器仪表、试验连线、试验接地线是否正确,所有试验人员是否按分工要求进人岗位。在确认全部人员已退到安全区后,试验负责人即可发出“准备通电”的命令,待得到试验人员逐个回复“可以通电”的复令后,试验负责人方可下达

“通电”的命令。试验结束或需改变试验接线时,必须由试验负责人下令“断开电源”,并指令专人对产品进行放电、验电、挂接地线后才能宣布“电源已断开”,再指令主操作人或其他人员拆除或改接试验接线。

电器产品现场试验和容量大的产品试验时,试验前后均应对被试品先行

电、放电后才能进行工作。大型电气产品试验(包括现场试验),在试验负责人和主操作人不易观察到试品的各部位时,应由试验负责人指派专人位于危险区外进行监护。试验充有压力的试样时应事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不影响试验性能的情况下,承压件或瓷瓶应有保护措施。

严禁带电检查试验线路和改变接线。试验时未验明确认试样、试验线路等未带电前应一律视为带电,严禁用手触摸。

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

电气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用具、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习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应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均应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试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保持清洁,防止潮湿绝缘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和周期应符合表所列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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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绝缘安全用具的试验标准和周期

易燃易爆场所用电管理

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分级标准划分其所属类、级,再按其类、级和GBJ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进行该场所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防爆电器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在外壳上的标志和在铭牌上的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应齐全、清晰。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的安装与验收,应严格按GBJ50257-199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加强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预试工作,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带病”运行。

电气事故处理

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是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的扩大,解除人身危险和使国家财产少受损失。

发生触电事故时,首先应迅速使伤员脱离电源,用不导电的东西(木棒、竹竿等)将电线挑开或立即拉开电闸,切断电源。待断电后进行急救,呼吸停止的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重者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领导和地方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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